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以及管理漏洞,并切实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学校将组织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以及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围墙等建筑设施。
(二)检查内容
1.对各类校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检查实验室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排查并整改易燃易爆危化品储藏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实验操作规程和指导教师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12月16日——12月18日,各单位自行开展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19日,由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的检查组将对全校存在重大风险源及较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学期结束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依据学院自查后上报的情况,开展不定期且持续的实验室及校舍安全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建立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若确实无法整改,请于12月18日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务必将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6日
责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核:杨颖
校对:张玉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