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学生留校开展实验申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1-04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校属各学院(部),研究院(所):

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校寒假留校学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确因开展论文相关实验等需要,寒假有留校开展实验工作意向的学生,需由本人填写《2025-2026学年寒假学生留校开展实验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部)、研究院(所)提出申请,所有留校学生均需将留校事宜如实告知学生本人家长,经家长同意、导师及相应注册实验室及学院(部)、研究院(所)责任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申请留校。学院(部)、研究院(所)需对学生留校情况进行核实并审批,申请表由学院(部)、研究院(所)存档。

2.学院(部),研究院(所)填报《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需开放实验室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相关学院(部)、研究院(所)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6:00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OA邮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张玉琳”。


附件请登录OA下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月4日


  责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核:杨颖

  校对:张玉琳